关于办理2010年和2011年应届毕业生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材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1-05 17:08    浏览量:[]

2010届毕业生中服兵役的同学和去年毕业当年入伍的2009届毕业生中未及时办理学费补偿、代偿手续的同学,尽快到学院和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由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汇总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寄到学院学生处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相关材料寄达学校截止时间为2011225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处

邮编:6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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