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相关配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7 19:01    浏览量:[]

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我院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相关配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项目建设相关配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ycg202204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数量:6家招标代理机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特定条件第1项,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截图打印件。

注:所有承诺函、复印件、打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三、代理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受采购人委托,负责代理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相关配套项目等采购业务,并协助采购人协调和处理采购委托代理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投标人须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

1)为服务范围内的专业性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受采购人委托,按协议规定组织专家开展采购需求论证;

3)及时编制、修改、核对、完善招标文件、采购文件;

4)依法组织开展开标、评标、采购谈判等程序工作;

5)经采购人确认,依法按时开具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文书;

6)提供具体项目采购方式策划及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7)协助采购人健全涉及采购和招标的管理制度;

8)应邀出席采购人项目讨论协调等重要会议,提供相关咨询建议。

2.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要求:

1)在委托代理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相关事务,对招标人提出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应依法审查,并对代理事项的合法性负责;

2)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独立组织采购活动,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部门的监督,确保采购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执行回避制度,遵守廉政规定和采购纪律,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3)代理机构承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各项采购任务,不得根据项目金额、采购品目等,自主选择项目,委托的采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政府采购及采购人校内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代理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4)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项目代理机构,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各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调整分配项目。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项目的最低规模,也不保证库内代理机构每次项目代理均不亏损。

5)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编制承担主要责任,并为每个项目设计针对性方案而非模板化方案。在进行每个项目的代理工作前应根据项目的专业特点、实际情况及采购人需求等提供针对性的采购方案,并能及时给予采购人专业的协助。

6)代理机构委派专人(团队)负责并主动跟进项目。该专人(团队)在服务期内不得更换。若因离职或发生岗位变动,确需更换,则经采购人同意,更换为同级别其他专人(团队)。投标人应提供该专人(团队)履历并加盖单位公章。

7)代理机构在执行政府采购代理活动过程中,若因采购法律法规、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执行违规,以及工作人员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采购法律法规的,由代理机构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此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七十三条执行》)

8)对外发布有关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应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发布;

9)及时、准确地完成有关文件上报备案,为学院进行资金支付、信息查询提供有效支持;

10)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全套的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以及采购活动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和资料等;

11)代理机构委派专人(团队)负责并主动跟进项目。该专人(团队)在服务期内不得更换。若因离职或发生岗位变动,确需更换,则经采购人同意,更换为同级别其他专人(团队)。专人(团队)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12)对委托代理服务中其它事宜,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积极配合、处理。

13)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及采购人内部采购制度及政策,对用在政府采购项目及采购人委托的非政府采购项目的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四、代理服务费用

1.代理服务收费由具体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向承担该项目代理服务机构支付。

2.收费标准为:按照原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及中标时下浮比例收取。

3.招标代理服务计费以单个招标项目(标段)为一个计费单位,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

4.发售采购文件的费用须统一按照每份标书计费,但最高不得超过400元。

5.招标代理服务的公告费、资料费、评标专家评审费、信息及场租费、专家论证费等所有费用均包括在招标代理费内。

五、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人工、保险、安全、税金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为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第二次报价在磋商结束,现场统一提交;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报价文件单独密封装袋,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投标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统一递交。

5.成交要求。

1)综合得分排名前六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2)采购人将与中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协议。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如不能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责任与义务,采购人拥有随时单方面终止招标代理协议的权力。

6.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第一次)

采购项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项目建设相关配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序号

报价

项目

报价

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下浮  %

中标金额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报价单(第二次)

采购项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项目建设相关配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序号

报价

项目

报价

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下浮  %

中标金额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六、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20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降幅比例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0%×100

2

服务保障

23分

1、投标人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财政部专家库专家证书,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投标单位对应人员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定);2、自有专家库建立情况(总分3分)。代理机构需提供自有专家库构成说明材料,材料中需要说明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库的规模、专业覆盖范围、对应专家人数、专家抽取及管理办法等内容。已建立自有专家库,并提供说明材料的,得1.5分;自有专家库采取电子化抽取的,得1.5分(提供电子抽取平台截图,加盖公章)。3、内部管理制度。提供组织机构文件,提供业务及分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以文件和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4、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总分6分,实行倒扣分)。2019年1月以来,被通报、曝光、责令整改、处罚等,每次扣1分,直至6分扣完为止。5、对代理机构的固定营业场所面积、开评标室数量、档案管理场地、设备情况(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得6分,良得4分,满足得4分,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注:须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且租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租赁合同不予认定)、提供服务场地图片等相关支撑材料。

3


服务方案


28分


1、 总体方案。代理机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总体方案,方案包括对代理工作的理解、重

难点分析、廉洁管理措施等,评审小组对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价:评价为优的得6分,评价为良的得4分,评价为中的得3分,评价差的不得分;2、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项目招标服务流程、服务保证、保密与廉洁措施,评审小组进行评价:评价为优的得6分,评价为良的得4分,评价为中的得3分,评价差的不得分; 3、代理机构需提供采购项目进度保障方案,方案需说明代理机构通过哪些方式保证采购人委托项目按时保质完成。评审小组对进度保障方案进行评价:评价为优的得6分,评价为良的得4分,评价为中的得3分,评价差的不得分;4、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阐述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过往类似代理经验以及其他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展示其应标实力的内容,阐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价为优的得6分,评价为良的得4分,评价为中的得3分,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5、编制招标文件及时高效,收到投标人采购需求后,2天内完成文件编制的得2分,3-5内完成的得1分,提供承诺6、向招标人提交全套的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以及采购活动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和资料等,并装订成册的,得2分,提供承诺

4

业绩

23分

投标人2019年1月以来有类似履约经验的,提供年度代理协议,每有1个得1分,最多20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近3年内年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诚信企业”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5

信用评价

6

根据近2019年以来四川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分,每有一次得分为90分以上或被评价为优秀的得3分,每有一次得分为80分以上或被评价为良好的得2分,每有一次得分70分以上或被评价为中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计6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双休日除外);因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原因,本次采购采用短信方式报名(编辑短信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骆老师,电话:19981657937),投标人以收到报名回复短信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及公司法人姓名,附发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发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发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9:30时,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9:3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教学楼1楼指挥中心。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不能证明其参加开标合法身份的,恕不接受磋商。

1)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鲜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7、因学校属于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如下: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入校;7天内德阳疾控要求需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详查德阳疾控微信公众号),不得入校;7天内有德阳疾控要求3天3检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到达德阳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7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人员,提供入川后3天3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校;其他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入校。

8、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话:0838—2510525

9、业务咨询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9981636777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211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