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附属项目评审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3-03-17 15:17    浏览量:[]

为做好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附属项目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家专业评审服务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附属项目评审服务

2、项目编号:jycg2023017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预算:9.6万元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完成

5、工作内容:对预算合计为1亿左右的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所属的所有附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评审服务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该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含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复印件、公司相关资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条件第2--5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章;

3、特殊条件的第1提供投标人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第2项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鲜章。

三、评审内容

1、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是否真实、合理、合法;

2、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具体预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客观真实;

3、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参数、品质与预算价格是否相符;

4、货物类采购项目所购置货物的名称、规格、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数量、单价是否合理,依据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

5、服务类采购项目内容及价格是否合理,依据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

6.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四、评审要求

1、对评审质量的要求:服务商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约定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项目进行评审,确保依据合法充分,程序严谨合规,结果科学公正;交付报告要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公章;服务商在开展具体项目评审工作时,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保证各环节工作质量。

2、对评审效率的要求:服务商接受项目委托后,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完成任务。如遇影响进度的特殊事宜,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项目总负责人要随时跟进项目工作进度并做好记录。

3、其他要求:服务商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独立审核准则,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廉政规定,遵守采购人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向项目单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对外泄露在工作过程中获知的项目的任何资料、信息。

4、团队要求: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1人具有土建和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他成员应具有注册会计师等相应资质。

五、报价及成交要求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人工、保险、食宿、交通、安全、税金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为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第二次报价在谈判结束,现场统一提交;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报价文件单独密封装袋,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投标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统一递交。

5、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第一次)

总价(单位:元)

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附属项目评审服务

按采购人要求对附属设施所有项目进行评审,每一个项目提交评审报告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报价单(第二次)

总价(单位:元)

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附属项目评审服务

按采购人要求对附属设施所有项目进行评审,每一个项目提交评审报告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六、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3320日至2023321日(双休日除外),本次采购采用短信方式报名(编辑短信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骆老师,电话:19981657937),投标人以收到报名回复短信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及公司法人姓名,附发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发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发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3

229:30时,开标时间20233229:3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4、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教学楼一楼指挥中心。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5、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不能证明其参加开标合法身份的,恕不接受磋商。

1)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鲜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8、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话:08382510525 19981657937

业务咨询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19981636777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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