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化粪池等清掏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30 17:49    浏览量:[]

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学院拟采取询价的方式采购化粪池等清掏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化粪池等清掏服务

(二)项目编号:jycg2023039

(三)项目预算:7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项目概况:

1.学院南北校区的所有室外化粪池、污水井及教工食堂隔油池进行全面清掏、疏通和维修服务。

2.学院化粪池、污水井、隔油池明细:不同规格化粪池共10座,约1500m³;污水井共165座;化油池1座,约12m³;排污管道约1900m(以实地测量验收为准)。

3.施工由采购人提供水电(需动力电380V)

4.工期:合同签订后,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10日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投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资格相应文件中按采购公告的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相应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5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所有承诺函、复印件、打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三、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

1.中标供应商进场施工,需安排项目负责人跟班作业,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安全文明施工。

2.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进场施工,采购人将从工程款中扣400/天的违约金;自合同约定开工日5天未进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化粪池:按化粪池清掏相关技术要求与安全规范进行清掏作业,清掏须采用吸粪车机械作业,如吸粪车未能到达的须采用人工作业;化粪池内清理的粪便污水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污渍清运不得有泄漏;清洗完后还原化粪池井盖,并保证化粪池井盖完好;用清水冲洗时,需保证工作现场及清运路线干净;清掏后保证每个化粪池底无粪渣、泥沙等沉积物,化粪池底部蓄水及粪便结痂厚度不超过5cm,排污通畅不堵塞管道,不溢出污水,无安全隐患;若突发沼气超标报警或堵塞溢流等,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2小时内到场疏通、清掏处理,并保证化粪池井盖完好。

4.排污管道、污水井:清洗疏通后,排污管道和污水井内无粪渣、泥沙等沉积物,排污排水通畅无溢流,保证管道、井盖完好无安全隐患。

5.对化粪池进行彻底清理,沼气释放,清掏必须见底。

6.对排污管道、污水井进行彻底疏通清洗。管网土方沉降在2年售后服务期内,由中标供应商进行修复。

7.清掏完后必须更换生化填料如生化球(生化球须符合行业相关规定)、生化网格等。

8.本项目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生产规范施工作业,须在施工前首先打开每个井盖,通调、排风、确保池内空气流通;工人下池清渣时必须穿戴防护工作服,并穿戴安全带及安全绳下池作业,配置各种辅助劳保用品确保安全;施工现场采用彩条布封闭作业,悬挂醒目安全标志,设置隔离带或警戒带。

9.粪渣及垃圾全部打包外运,打扫施工现场内周边环境卫生,并进行消毒处理。

10.施工作业完成后,恢复原有的设施和配置,并经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方可撤离。

11.维修主辅材料单价超过1000元的,由采购人承担。

12.售后服务期限:2年(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涉及化粪池、污水井及排污管道堵塞、污水外溢等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2小时内到场疏通、清掏处理。

四、施工风险责任

本项目施工作业过程发生的安全、意外事故,造成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及第三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五、验收与付款方式

1.验收:采购人聘请专业人士会同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制作《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清掏验收单》(一式两联),双方分别保存作为验收、付款依据。

2.未按规定工期施工完毕交付验收,将扣除400/天的违约金。

3、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施工完成验收后,收到供应商提供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2年售后服务期满,收到供应商提供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

六、报价及成交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费、风险、机具磨损、主辅材料(单价超过1000元的,由采购人承担)及稅金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为一次报价,现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统一提交;不足3家有效报价,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3.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报价文件单独密封装袋,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

5.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项目名称:化粪池等清掏服务

服务内容

总价

备注

所有室外化粪池、污水井及教工食堂隔油池进行全面清掏、疏通和维修

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

法人(个体工商户)或代表人签字 :

时间:

七、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373日至202374日(节假日除外);本次采购采用短信方式报名(编辑短信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骆老师,电话:19981657937),投标人以收到报名回复短信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及公司法人姓名,附发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发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发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76

9:30时,开标时间2023769:3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4.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五楼5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2日通知。

5.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不能证明其参加开标合法身份的,恕不接受磋商。

1)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鲜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8、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19981657967

9、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话:19981657937

8、业务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9981657967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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