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老校区洗涤服务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5 17:32    浏览量:[]

根据《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家洗涤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老校区洗涤服务商

2.项目编号:jycg2024005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10万元/年,为警用服装洗涤服务预算金额,含人工费、水电费和耗材)。

5.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

6.项目概述: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场地、设施设备等主要洗涤工具;由供应商提供日常洗涤耗材和消毒耗材,并派全职人员2人常驻采购人洗衣房,为采购人师生员工提供洗涤相关服务。入驻人员周末和节假日正常休息,学生开学报到等特殊情况实行调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洗涤服务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第1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要求第2至5项,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特定条件第1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洗涤服务等

注:所有承诺函、复印件、打印件、资格证明等资料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三、服务内容及结算

1.负责警用服装洗涤,服务费预算10万元/年(含人工费、水电费和耗材)。根据中标金额每半年由学院考核后付款。遇采购人寒暑假付款时间顺延。

2.负责培训学员床上用品洗涤(4元/套,含床单、被套、枕套各一),每半年根据洗涤数量据实结算;负责学院公共区域的窗帘、座椅套等布草洗涤,洗涤费用协商确定,据实结算。遇采购人寒暑假付款时间顺延。

3.承担学生装具洗涤服务。根据学生自愿原则,床上用品集中洗涤,费用为4元/套(含床单、被套、枕套各一)。同时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费用按2.5元/30分钟、3.5元/45分钟、4.5元/55分钟计费。遇采购人寒暑假付款时间顺延。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老校区(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由采购人采购人提供场地、水源、电源,成交供应商承担水电费用。

2.服务商需派全职人员2人驻学院老校区南区洗衣房开展洗涤服务

3.服务商应注重卫生保洁工作,做到门前三包。洗衣房内设备为采购人现有设备,服务商负责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及耗材更换;1000元及以上的维修由采购人负责。

4.服务商必须依法自主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如中标人违法或违规经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服务商应保证使用的洗涤用品及消毒药物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定期对设备或按采购人要求对洗涤的物品进行消毒,避免传染病。

6.合同履行期间,服务商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遇突发状况应按制度要求及时妥善处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7.服务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因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造成第三方的侵权,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服务商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水电能源,减低能源消耗。

9.服务商须依法用工,发生劳动纠纷和意外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服务商有义务管理教育其入驻员工,按制度规范要求正确使用洗涤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应做好洗涤场地及周边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并对合同履行期间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1.在经营期间,服务商不得转租、分租或经营洗涤以外的业务,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违反上述服务要求被采购人通报的,每次扣减服务费1000元。

五、纠纷的解决办法: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在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采购公告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七、报价与成交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成本费、利润、税金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本项目为一次报价,报价在谈判结束后,现场统一提交。

3.根据报价文件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5.报价文件单独密封装袋,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递交。

6.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项目名称:老校区洗涤服务商


序号

报价(元)

备注

1


小写              


大写:              

只对全年警用服装洗涤服务进行报价;警用服装洗涤服务预算金额为10万元/年含人工费、水电费和耗材)。

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时间:

八、报名、投标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7日;本次采购采用短信方式报名(编辑短信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骆老师,电话:19981657937),投标人以收到报名回复短信为报名程序完成,若未收到回复,请于报名当日及时联系采购人确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内容:(1)报名项目;(2)报名供应商全称及公司法人姓名,附发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图片;(3)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人为授权委托报名的,附发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图片;法人直接报名的,附发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图片。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3月

11日10时,开标时间2024年3月11日10时。各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到开标地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3.提交标书和评标地点设在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行政楼5楼501会议室。如有变化,将提前1日通知。

4.各供应商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内容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证明。

1)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供应商鲜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7.采购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人:骆老师

 话:19981657937

业务咨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350805000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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