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定点帮扶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发布日期:2023-02-15 11:47    浏览量:[]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院定点帮扶村南充市南部县双峰乡寨山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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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乡村振兴“法治人才支撑”为中心,依托四川司法行政职能,立足学院政法院校优势,深入推进“三支服务队”建设,探索形成“党建引领、法治护航”的乡村振兴良好发展局面。

以乡村振兴党建指导服务队为引领。学院以党组织结对共建为抓手,成立“乡村振兴党建指导服务队”赴寨山村实地指导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打造“党员之家”阵地,帮助寨山村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主题党日实践教育活动5次,“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公报全文学习”专题党课和党史教育活动6次,覆盖全村60名党员,着力提升了寨山村党支部工作、学习等标准化水平。开展“走基层、送温暖、关爱群众”结对帮扶活动,购买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走访慰问结对脱贫户617人。

以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服务队为支撑。学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成立“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服务队”联合双峰乡寨山村党支部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下乡进农村”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5余次。立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司法助理员培训150人次,组织专项打击网络诈骗宣讲会15场,张贴宣传标语80幅,普及宪法以及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讲解相关法律常识及各种维权渠道,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00余套,服务当地群众500余人次。

以乡村振兴人民调解服务队为保障。学院以多元化调解为抓手,成立“乡村振兴人民调解服务队”,采取首接责任制的调解办法,利用村老、庄老、族老、老村干、老党员“五老”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聘请他们作为特邀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125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目标,村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明显提高,社会治安良好。

下一步,学院党委将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寨山村“两委”班子成员、“法律明白人”、司法助理员法治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依法治理在寨山村落实落地,不断将学院的办学优势转化为寨山村发展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