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学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和教育部党组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部署,特邀南充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佘朝敏做客第十期思政大讲堂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讲座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士虎主持,学院师生近400人倾听本堂讲座。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博大精深、内在融贯的理论体系,其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并深刻阐释的“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佘朝敏副局长在讲座中深入剖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详细阐述了其丰富内涵与时代价值,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再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等核心要义,通过生动的案例与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同学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并向同学们强调,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在深刻领悟“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不断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水平和运用能力。
参与讲座的同学表示:“此次讲座让我深刻领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意义,特别是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更加明确了自身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责任与使命。”
此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增强了同学们对法治精神的理解,而且激发了他们投身法治实践的热情。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士虎向佘朝敏副局长表达了感谢,同时也鼓励法学专业的同学们,要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运用蕴含于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解决问题,努力成为新时代合格的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