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31 00:00    浏览量:[]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0号),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清单》要求对照检查各项公开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学院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办法》内容,按照《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进学院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畅通、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学院门户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和重要载体,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的权利,为学院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夯实基础。

(一)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

学院认真学习贯彻《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办公室,信息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格局。

(二)积极做好重大决策、重要校情的信息公开

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坚持印发纪要,公开会议内容和会议议决事项。在酝酿学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院章程、“专升本”工作、新校区迁建等重要事项中,及时向广大师生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同时,学院领导班子积极召开各级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印发各类征求意见稿,主动向师生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大决策、校情和事业发展状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院门户网设置公开信息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内容的更新与维护,不断优化网站功能,及时公开校情、校务信息,方便读者查询、阅读。截止201610月底,信息公开网访问量累计35506次。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2015-2016学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学院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考试招生、学生管理、就业工作、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科研管理、财务与审计、图书与实验设备管理、资产管理与基本建设、其他。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 基本信息: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院2015-2016学年指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科学研究、财务审计、后勤保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以及数据统计等信息。

2. 招生考试信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学院基本情况、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奖贷助措施、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纪检监督),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学院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说明、毕业生就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录取分数线、考试成绩、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拟录取名单,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及帮扶工作,2016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等。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学院2015年收入决算表,学院2015年支出决算表,学院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学院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学院2016年收入决算表,学院2016年支出决算表,学院2016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学院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4.其他:《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务会制度》,《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办法(试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章管理暂行办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 互联网: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 各类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 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 其他形式: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学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规范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的渠道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特别是系、部等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院将进一步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有关的政策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主动意识和业务水平,促使二级单位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拓展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切实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使全院师生员工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和广度。

(二)运用新兴媒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学院应重视应用新兴媒体工具,学习借鉴其他高校、政府部门应用新兴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在工作中提高对新兴媒体的应用能力,方便师生和公众多渠道获取学院信息。同时,要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加强检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落实

充分发挥学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和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