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2017学年度)
发布日期:2017-10-31 00:00    浏览量:[]

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0号),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清单》要求对照检查各项公开情况。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度,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学院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畅通、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学院门户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和重要载体,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的权利,为学院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夯实基础。通过学校官网、自动化办公管理系统(OA)、宣传橱窗等载体,积极主动发布与学院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各类信息。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效果明显。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2016-2017学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学院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招生就业、培训工作、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科研工作、财务与审计、其他。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专业情况、在校生情况、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基本情况通过学校主页向社会公开。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主要活动安排等信息均通过校园网向社会或校内师生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2017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奖贷助措施、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纪检监督),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方案、录取分数线、考试成绩、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拟录取名单,学院2017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等。学院校园网专门设立了招生就业信息专栏,及时公开发布招生就业信息,学校还专门设立了招生就业咨询热线。招生工作透明阳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各环节都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均未发生投诉事件。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学院2016年收入决算表、学院2016年支出决算表、学院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学院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学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等。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的采购、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学院暂无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1人,依法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学院聘用办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暂无岗位设置管理。我院所有中层干部的任免信息主要通过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并在OA系统发布,201691日至2017831日,校内中层干部任职9人,免职2人。人员招聘公招2人,招聘5人。学院暂无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教学质量信息。学院网站首页公布学院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情况。在网站公布学院《2017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帮助毕业生创业、就业。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院重视管理制度公开,通过学院网站与发放《学生手册》等方式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规章制度。

7.学风建设信息。学院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学风建设领导机构,制定学术规范制度,并在学院网站公开,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与学风教育,积极组织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

8.学位、学科信息。我院暂未设立博士、硕士授权点。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我院暂无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10.其他。

1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71月至2月,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厅党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视,学院党委作为延伸巡视对象一同接受了巡视。根据厅党委印发的《反馈意见》,涉及学院18项。对照反馈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方案,狠抓落实。截至628日,共修订、制定各项规章制度19个,18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进一步完善了涵盖全院工作的制度体系,取得了明显实效。

2)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我院建立并公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处置预案。

(三)主动公开形式

本年度,我院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四种形式:

1.互联网:通过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sjpopc.net/门户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校广播台、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2016-2017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主要经验、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存在的不足。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很好进展,也积累了一些经验。院内有的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没有建立工作台账和备忘录。已经公开的一些信息,内容要素不完备。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还不够全面,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

3、改进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与“清单”事项承办人的交流沟通,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梳理并明确“清单”所列各事项的公开时间,建立台账。积极探索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以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的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院不断加强依法治校、信息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制度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2016-2017学年度,学院没有发生因学校信息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