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8-2019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19-10-31 00:00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函〔20173号),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学院现编制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及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sjpopc.net/subsite/index.asp?tag=XXGongKai)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838-2502461)

一、概述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一流高校建设、提升学校治理能力、践行“忠诚尚法、重能强警”校训的重要抓手,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学院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工作部署,审定相关事宜。2018-2019学年,学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专家咨询研判等方式,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8-2019学年度,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重点信息公开,以学院门户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和重要载体,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的权利,为学院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夯实基础。通过学院官网、自动化办公管理系统(OA)、微信、微博等载体,完善书记院长信箱管理,积极主动发布与学院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各类信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更好地服务学院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院基本信息。学院简介、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专业情况、在校生情况、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基本情况通过学院官网主页向社会公开。学院章程、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学院“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均通过OA办公系统、下发纸质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布。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已于2018年10月31日通过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予以公布,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于2019年10月31日前通过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布。

(二)招生考试信息。2016-2018各省市录取分线,2019年单独招生成绩查询时间,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年单独招生方案、录取控制线、考试成绩、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拟录取名单,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等均通过学院招生网常年公开,学院信息公开栏同步予以链接。同时,学院还公开了2019年招生快讯共计五条。学院官网专门设置招生就业信息专栏,及时公开发布招生就业信息。同时,还专门设立了招生就业咨询热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各环节都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均未发生投诉事件。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财务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执行,学院信息公开栏主动向社会公开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019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均按上级规定执行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制定了《办公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和《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办公用品管理和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管理。仪器设备、图书、办公用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均按相关要求执行,招标采购办公室通过学院网站发布招标信息,相关招标信息还按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予以公开。

(四)人事师资信息。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1人,依法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依法按照相关程序通过学院信息公开栏网站予以公示。2018-2019学年学院人事招聘均在学院官网及对外招聘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涉及院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均通过学院官网和OA办公系统进行公开。

(五)教学质量信息。教师数量及结构按教育部规定核定后通过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简称“高基报表”)上报至教育部。招生专业、课程开设总门数、开设专业实践教学占比、选修占比等均通过学院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及全院师生员工公示。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按规定上报至教育厅并在校园网站公布。学院第一时间在就业网公布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通过学院信息公开栏以《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院重视管理制度公开,通过学院网站与发放《学生手册》等方式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规章制度。2019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情况、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情况、2019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等,通过学院门户网“信息公示”专栏公示。同时,学院还专门公开学生资助办公室咨询热线,学生资助工作透明阳光。

(七)学风建设信息。学院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学风建设领导机构,制定学术规范制度,及时公布学生考试作弊等不诚信行及处理结果,并在学院信息公开栏公示,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与学风教育,积极组织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截至目前,本学年学院无学术不端行为出现。

(八)其他。学院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专题调研等活动,学院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其中,活动概况以新闻的形势通过学院门户网公开。学院印制并下发了《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手册》,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2018-2019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教代会、学生座谈会等途径,不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代表对全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肯定和支持,一年来纪检监察部门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反映的信息公开问题。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的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院不断加强依法治校、信息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制度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2018-2019学年度,学院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群众的监督下,有利于发现学院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2018-2019学年,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各个公开平台的兼容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

(三)改进措施一是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执行制度,强化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二是围绕涉及学校师生切生利益和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信息,深化学校招生、财务、教育教学、人事任免、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建立信息公开联动机制,构建学院以信息公开栏网站为主、各相关单位网站为辅的信息公开网络系统,丰富信息公开途径,扩大信息公开有效性;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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