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10-30 00:00    浏览量:[]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0号),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清单》要求对照检查各项公开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学院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办法》内容,按照《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进学院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畅通、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学院门户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和重要载体,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的权利,为学院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夯实基础。
(一)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
学院认真学习贯彻《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办公室,信息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格局。
(二)积极做好重大决策、重要校情的信息公开
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坚持印发纪要,公开会议内容和会议议决事项。在酝酿学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院章程、新校区迁建等重要工作中,及时向广大师生公开通报相关情况。同时,学院领导班子积极召开各级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印发各类征求意见稿,主动向师生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大决策、校情和事业发展状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院门户网设置公开信息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内容的更新与维护,不断优化网站功能,及时公开校情、校务信息,方便读者查询、阅读。截止2015年10月底,信息公开网访问量累计15541次。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2014-2015学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动公开信息包括:学院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考试招生、学生管理、就业工作、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科研管理、财务与审计、图书与实验设备管理、资产管理与基本建设、其他。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 基本信息: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院2014-2015学年指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科学研究、财务审计、后勤保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以及数据统计等信息。
2. 招生考试信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学院基本情况、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奖贷助措施、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纪检监督),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学院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说明、毕业生就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录取控制线、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拟录取名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调整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的通知》,《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届毕业生专业就业情况分布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应征入伍宣传发动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信息。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学院2014年收入决算表,学院2014年支出决算表,学院2014年收支决算表,学院2014年财政收支决算表,学院2015年收入决算表,学院2015年支出决算表,学院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学院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表。
4.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程序规定》,《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等新拟或修改的规章制度。
5. 其他:《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 互联网: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 各类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 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 其他形式: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学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规范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的渠道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特别是系、部等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院将进一步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有关的政策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主动意识和业务水平,促使二级单位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拓展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切实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使全院师生员工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和广度。
(二)运用新兴媒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学院应重视应用新兴媒体工具,学习借鉴其他高校、政府部门应用新兴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在工作中提高对新兴媒体的应用能力,方便师生和公众多渠道获取学院信息。同时,要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加强检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落实
充分发挥学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和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