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8 00:00    浏览量:[]


关于做好我院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院属相关部门:

    普通高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途径。根据2016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应征入伍工作领导小组对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应征条件

1.征集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男性在校生(不包括2016年秋季拟入学的新生),既包括在学校所在地入伍的人数,也包括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入伍的人数(不在四川省范围内入伍的不计)。

2.年龄要求:男性高职(专科)在校生1722周岁(199411日至19991231日间出生),男性高校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199211日至19991231日间出生);

3.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4.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三、报名方法

所有参加应征入伍的学生必须在网上完成登记和报名。全国征兵网的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

四、入伍流程(见附件1

五、优惠政策(见附件2

六、征兵工作内容及分工(见附件3

七、各系征兵入伍任务指标分配表(见附件4

八、有关要求

1.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高校学生中征兵的重要意义,根据应征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落实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项应征工作。

2.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计财处、各系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就业网站、学生手机短信等灵活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让每位有意愿入伍的大学生及时了解应征入伍政策、应征对象要求、时间安排和报名流程等,充分调动同学们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

3.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专门做好此项工作,学院应征工作领导小组对应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各系应于525日,66日,615日分别上报征兵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1.入伍流程

2.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32016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内容及分工

      4.各系征兵入伍任务指标分配表

      5.各系上报征兵工作进展情况表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入伍流程

兵役登记

11日 至 630日,当年12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在校大学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网上应征报名

21日 至 85日,有应征意向的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初检初审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检,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地的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县级兵役机关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待遇,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附件2

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什么发展空间?能享受什么优待?

部队非常重视大学生士兵,为大学生士兵选拔为军官开辟了三条道路:一是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本科(一本、二本)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者是取得全日制本科(三本)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且在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可以选拔为军官。二是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选拔为军官。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三是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培训合格的选拔为军官。

除军官选拔外,在士官选取方面,一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为士官;对于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二是优先培养使用。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三是对于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此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还将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金,基本标准为: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具体金额以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布为准,奖励金会新兵入伍2个月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其家长。大学生入伍后,其家人作为军属,在当地可以享受军属优待;本人作为光荣典型,在就读的高校宣传表扬,如果在部队有立功受奖的事迹,在“八一节”当天,省市县三级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其典型事迹,并有机会作为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在川内高校作巡回报告。

二、服完兵役后,还能不能继续读书?

答案是肯定的! 不管是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新生还是已经在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只要参加义务兵役征集而应征入伍,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相关手续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和就读高校负责办理。

不仅如此,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大学生退伍后的优惠待遇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除继续享受学费减免外,还有如下优待:(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均享受考研加分政策。具体为: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免试读研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为30%,四川省录取比例提高到50%(五)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六)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七)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和入伍时未完成学业、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在择业就业方面,享有如下优待:(一)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二)全省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招聘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四)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五)凡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抚安置政策。(六)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附件3

2016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内容及分工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负责部门

配合部门

3月底

85

对应征入伍政策、预征对象条件进行政策解读;做好宣传动员、政策咨询、培训、网上报名指导等工作。

招就处

各系

学生处

团委

410日—630

组织学生上网报名、指导学生正确填写资料信息、打印经学校预审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集中报送学生处。

各系

学生处

410

8月底

学生处在网上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同步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教务处负责预征对象学籍保留、毕业资格的界定及毕业证发放;总务处、学生处配合县级兵役机关组织做好应征学生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学生处汇总审查合格后的预征学生名单;④总务处负责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密切配合,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学生处把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发给各系;†招生就业处做好学生预征报名网上信息统计工作。

学生处

教务处

总务处

招就处

各系

计财处

学生离校手续办理期间

把《登记表》和《申请表》发到学生手上,负责掌握预征对象离校后的准确通讯方式,对预征对象进行入伍政策、流程等培训。各系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于730日前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各系

学生处

9月底前

各系通知预征对象持《登记表》、《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②各系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总务处做好学生入伍登记工作。

总务处

各系

学生处

 

学生处收集汇总《登记表》和《申请表》,会同计财处对本校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并汇总县资助中心寄送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将《申请表》盖章并送省级资助中心,并做好补偿金发放工作。

学生处

计财处

注:

1.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2.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网址:http://xszz.chsi.com.cn公网),

                                 http://xszz.chsi.cn(教育网)。

 

 

 

 

 

 

 

 

 

 

 

 

附件4

各系征兵入伍任务指标分配表

 

根据2016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在校男学生人数进行一定比例测算,省教育厅下达到我院的指标分别为“网上有效应征报名数”不低于180人、“学校所在地参加上站体检人数”不低于90人、“预定兵人数”不低于36人,各系征兵入伍任务指标分配如下:

系部

网上有效应征报名数

学校所在地参加上站体检人数

预定兵人数

法学系

57

28

11

刑事司法系

42

21

9

侦查系

56

28

11

司法信息管理系

26

13

5

 

 

 

 

 

 

附件5

各系上报征兵工作进展情况表

 

系部名称                             填报时间

 

网上有效应征报名数

学校所在地参加上站体检人数

预定兵人数

 

 

 

 

经办人

系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