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8 00:00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就业数据不同时段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教育厅的就业数据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6届高校毕业生签约和就业信息仍实行月报制度,请各系务必于每月25日前将本系就业数据提交招就处。数据提交方式:一是通过校园网中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更新,二是交本系每月就业签约表和新增就业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纸质材料须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上报教育部的就业数据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从20161月起,教育部均要求各高校必须在每月102030日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报送本校毕业生就业数据,请各系务必每月71727日将本系就业数据提交招就处。数据提交方式:通过校园网中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本系毕业生就业数据的审核更新。

三、工作要求

教育部、省教育厅将通过数据平台实时监控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为确保我院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系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就业数据统计和报送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本系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同时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可信。

 

 

 

 

 

 

                             招生就业处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