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11 16:14    浏览量:[]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能简介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由省司法厅主办,省教育厅对学院进行业务领导管理。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干警教育培训基地、理论和实务研究基地,主要承担专科层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在职干警教育培训等任务。现有在校学生4500人,年均培训量6000人次。现有在职教职工247人。

(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当前和今后几年学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教育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年)》,按照司法厅、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锚定“提高层次上水平、特色办学创一流”发展目标,紧扣“应用性政法人才培养摇篮、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基地、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智库”职能定位,按照“十四五”期间“围绕党建抓队伍、围绕质量抓教学、围绕特色抓内涵、围绕基础抓建设”的工作思路,坚持“一二三四”的实施路径(即党管教育、党管警院“一个根本”;聚焦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两大职能”;完善服务大局、合作发展、深化科研“三项机制”;解决场地狭小、师资薄弱、学生就业、体制机制“四个之困”),守正创新、融合聚变,奋力推进新时代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67.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万元、事业收入4,732.5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0,745万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0,745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学院承接教育厅提质培优计划,教学活动及招生就业经费、现代质量教育提升计划经费增加;学院司法系统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省发改委已立项,本年度将进行开工建设,迁扩建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收入预算10,7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2万元,占0.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67.3万元,占55.54%;事业收入4,732.5万元,占44.04%;其他收入15万元,占0.1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支出预算10,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9.3万元,占57.79%;项目支出4,535.7万元,占42.2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97.5万,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院承接教育厅提质培优计划,教学活动及招生就业经费、现代质量教育提升计划经费增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图书购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67.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99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67.3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538.3万元,主要原因是学院承接教育厅提质培优计划,教学活动及招生就业经费、现代质量教育提升计划经费增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图书购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5,967.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5,967.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保障学院日常教学、培训业务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3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学院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学院日常行政业务、教学活动业务、学生工作活动业务、招生就业业务、科研课题调研等工作开展。、

(二)未使用财政经费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三)未使用财政经费安排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4.93万元,下降13.1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14.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2021.xls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