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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关于转发《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9 11:18:00 阅读:576次
院属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公安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文转发,请及时组织学习,并对照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院校园消防安全。
附件:《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安办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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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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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一月十五日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关于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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