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演出服装租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10-29 15:45    浏览量:[]

1. 服装租、借人对其租、借用的衣服拥有使用权并履行其不受损害的义务,租、借用人不得擅自对衣服进行裁剪、改装。

2. 服装在借、租期间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租、借人按服装制作价格照价赔偿。

3. 租、借服装专项专用,用完及时归还,以便他人借用,不得转借。

4. 为保证服装使用寿命,使用后进行及时洗,则由租、借方缴纳一定的清洗费

5. 租、借服装前,必须由相关负责人填写服装租借表,经院团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6. 服装使用之后,须按规定日期及时归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借,须与服装负责人进行商谈,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方可使用。

7. 租、借方需使用服装,必团委负责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征得同意后,方借得服装。



(备注:校外用需经过院领导,并按规定程序方可出,校内则按以上程序进行。


管理员规章制度

1. 认真管理好服装及演出道具账目,分类保存好每件服装及演出道具。

2. 严格履行租借手续,对到期未归还的服装及演出道具要负责督促归还。

3. 对还回的服装及演出道具要认真验收,发现问题可以拒绝办理手续。


院团委服装道具校内借用申请

活动主题


借方系、中队


借方负责教师


联系方式


系、中队


借方负责学生


联系方式


系、中队


院文艺部交接


联系方式


系、中队


借用日期


归还时间



服装类型

使用情况

服装

数量(套)

使用前

使用后

男装


完整:

破损:

完整:

破损:

女装


完整:

破损:

完整:

破损:

道具、配饰


完整:

破损:

完整:

破损:

收 人(院文艺部)



服装、道具、配饰等说明:

借方服装需求情况是否属实

(负责活动系、中队老师签字)

院文艺部部长意见:

院团委老师意见: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院文艺部领取表格填写完后,方可带上此表与服装负责人联系,取、还服装的时间为其它时间一律不进行服装取还工作。请根据时间提前安排服装此项工作。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服装道具对外租用表

活动主题


租方单位


租方负责人


联系方式


租用日期


归还时间



服装制作费用(套)

(套)

租用费用 (套)

(套)

合计费用(元)


服装类型

使用情况

服装

数量(套)

使用前

使用后

男装


完整:

破损:

完整:

破损:

女装


完整:

破损:

完整:

破损:

道具、配饰


完整:

破损:

完整:

破损:

收 人



服装、道具、配饰等说明:

租方经办负责人:

签章

院团委意见:

签章  年

院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备注:   1、请租方检查好衣物配件是否完好,损坏按照服装制作费用赔偿

        2、按时归还,约期按新一天计算

        3、此表借方盖章有效,一式两份